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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法治社会,当违法违规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那么相关管理和执法部门就需要反思法规本身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基于卡车超载屡禁不止,且可能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作为行业媒体,商车邦在连续2年跟踪报道卡车行业超载乱象之后,以此文强烈呼吁尽快修改蓝牌轻卡与8×4载货车总质量限值,并给出5点可行性建议。

货车超载为何如此普遍?

虽然相关部门治理多年,但货车超载问题并没有被完全杜绝,几乎成为一种社会顽疾,而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商车邦分析认为,要想解决问题,首先要对问题本身进行深入彻底的分析。对于超载行为应该分两种情况看待,一种是主动恶意超载,类似于2019年发生的无锡“百吨王”超载断桥这类事件,公众包括很多货车司机在内都认为对这类超载应该严惩不贷;另一种则是被动超载,最典型也是争议最大的是蓝牌轻卡以及8×4渣土车和水泥搅拌车,这类用户的处境是,面对行业潜规则,如果不超载就无法在这个行业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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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位来自江苏南通的资深前四后八卡车司机给商车邦发私信时说:“我以前的前四后八车核载44.6吨,我不超载,后来的前四后八车核载40吨,我也不超载,现在的前四后八车核载31吨,我再也没能坚持住不超载。我成了交警眼中那种不听话的司机……我甚至对不起自己以前接受的教育,但我又想生存下去,我们向有关部门反应均没人理睬,现在身边的司机都超载了,我也迷茫了,原因在哪里?”这样一段话,既令人动容,又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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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商车邦曾经做过一期视频节目,受访卡车司机都表示,没有驾驶员愿意主动超载,但在关乎能否生存时,很多驾驶员只能选择被动超载。因此,对于这种极为普遍的超载行为,如果相关执法部门还是靠罚款来解决问题,方法是否过于简单,是否应该考虑到“法理不外乎人情”这一原则。而制定标准法规的相关部门是否应该重新审视,当初制定的标准规则是否存在漏洞,或者存在与现实脱节的情况。

蓝牌轻卡和8×4货车为何超载最突出?

如何判定超载,是指货车总重超过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那么一辆货车装多少货才合规呢?也就是用总质量减去整备质量,得出的载质量。通常交通管理部门对货车超载的认定依据是总质量,而总质量标准的依据是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目前国家实施的是GB1589版本,此前分别颁布实施的是第一版GB1589-1989和GB158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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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B1589-2016中详细规定了2-6轴卡车的总质量限值,生产制造企业在申请车辆公告,车主在日常使用中,都应遵守相应的限值标准,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除2019年的5.21事件之外,很少有生产企业因此而受到处罚,被处罚的基本都是卡车用户。由此可见,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该标准可能存在着与市场实际不符的情况。

在这其中,最主要涉及两类车型,一类是蓝牌轻卡,也就是轻型货车,公安行业标准规定总质量限值为4.495t;另一类是8×4载货车,也就是俗称的前四后八,GB1589-2016规定的最大总质量是31吨。为什么这两类车型超载现象会如此突出?

首先,关于蓝牌轻卡问题,商车邦在2019年曾发文详细分析了蓝牌轻卡超载的各种原因。蓝牌轻卡4.495t的最大总质量限值执行的是公安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规定》GA36-2014,车长<6m,且总质量<4.5t的载货汽车,可以使用蓝底白字号牌(蓝牌)。而工信部制定的GB1589中,只规定了货车2轴18吨的总质量限值,因此就出现了所谓的“大吨小标”现象,为了上蓝牌,厂商申报的总质量通常为4.495t,而实际上很多车的整备质量都已经超过这个数字,也就是“不装货都超载”。

在2019年2月商车邦发布《轻卡不轻乱象把脉》一文3个月之后,5月21日的央视焦点访谈播出《空车超载 轻卡不轻》节目,随后开始了一场蓝牌轻卡大整顿行动,也被行业称为5.21事件。但是,5.21事件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蓝牌轻卡超载问题,只是对自重过大的车型从源头上进行了管控,但大部分自重在2吨的轻卡依然可以上蓝牌,而现实情况是,这类所谓的合规蓝牌产品,最终上路运输时几乎很少只装2.5吨货,超载已经成为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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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4载货车,2019年商车邦曾经先后发布2篇稿件:《建议将8x4重卡最大允许总质量从31吨提升到44吨》《建议将8x4重卡最大允许总质量分类提升至36和44吨》,引起行业和用户的热烈讨论,这个建议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无奈却没有得到相关方面的重视。

与蓝牌轻卡不同,导致8×4载货车超载的原因是GB1589-2016制定缺乏全面考虑。该标准明确规定了双转向轴4轴货车(8x4重卡)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1吨:双后驱动桥承载18吨,前桥承载6.5吨,6.5x2+18=31吨。

这一标准最大的失误在于,把8x4自卸车和搅拌车都按照普通货车来认定,没有考虑到这类车型上装的重量,也没有考虑这类车型运输建筑材料货物的特殊性。以一辆8x4自卸车为例,底盘要做加强处理,增加了货厢和液压缸,改装后的自重基本达到16吨,如果严格执行总质量31吨,则只能拉15吨的货物,换算为沙子只有10立方米,在现实运输中根本不可能实现。

彻底解决两类车型超载问题的5点建议

由于蓝牌轻卡和8×4货车超载问题涉及面广,且原因复杂,导致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但如果不尽快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任由其发展,后果将会越来越严重。

首先,这两类车型超载问题的根本原因不在使用者,而在管理者一方,如果不能正确认识面对,无疑将会导致相关部门的权威受到质疑。

“4.2米上蓝牌上路就超载,同样车型上黄牌就不超。一样的车,车牌不一样,就可以载重不一样,难道车牌能拉货?”这是一位普通用户在商车邦抖音号上的留言,话说得虽然有些尖锐,但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

其次,这两类车型已经造成了市场混乱,以及各地区管理尺度不一致。如果不去解决,还将出现当年两部门之间的“55吨和49吨之争”。前不久,广西柳州已经将当地的8×4砂石车总质量调高到50吨,商车邦也就此发布了《快评:广西柳州调高砂石车总质量带来哪些启示》,在为地方管理者点赞的同时,也在担忧地方标准与国标不一致可能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基于上述两点理由,商车邦认为,修改蓝牌轻卡和8×4货车总质量限值已经刻不容缓,为此,结合长期市场调研,以及作为行业媒体的责任,给出下列5点建议。

第一,细化GB1589-2016中的2轴货车总质量限值。在2轴货车最大总质量18吨之内增加对应蓝牌轻卡的总质量规定。具体数字可与公安交管部门会商保持一致,从而形成从生产准入到产品使用的一致性。

第二,修改GB1589-2016中4轴8×4货车的总质量限值标准,并进行重新归类。建议参照清障车、消防车等标准,将渣土自卸车和混凝土搅拌车等8×4货车的总质量按照特种车辆对待,可考虑提升至44吨。

第三,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规定》GA36-2014标准中对蓝牌轻卡总质量的规定。由于国内轻卡技术进步很快,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急需提高总质量标准来提高运输效率,可考虑提升至6吨。

第四,可参照此前GB1589和GB7258等标准先例,对上述两项标准的修改,采用更加高效便捷的修改单形式。

第五,由于按轴收费后,蓝牌轻卡的历史遗留问题更加突出,建议对在用蓝牌轻卡进行一次大筛查,重新登记车辆信息并核发证照。

当然,商车邦深知上述5点建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相关部门肯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困难。长痛不如短痛,时间越长情况就越复杂。难度再大,最终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关键是看相关部门是否有敢于否定自我的勇气,是否能放下身段接受来自各方的建议。最重要的是,这些法规关乎着成百上千万卡车用户的切身利益,请谨记:“群众利益无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