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4日,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铃汽车”)发布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江铃汽车已于23日与Volvo Lastvagnar Aktiebolag(沃尔沃卡车公司)正式签署协议,向其出售全资子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简称“江铃重汽”)100%股权。此次交易有待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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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沃卡车中国总裁董晨睿先生
沃尔沃卡车签约现场

据了解,江铃汽车于2021年4月30日至5月6日召开的书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挂牌交易股权不低于人民币764,069,207元,最终成交价格经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摘牌价确定。

截止2021年8月9日挂牌公告期满,交易股权出售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即沃尔沃卡车公司,挂牌公告期满后,沃尔沃卡车公司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交易规则支付了保证金。

2021年8月23日,江铃汽车与沃尔沃卡车公司经协商一致,向沃尔沃卡车公司出售交易股权并签署了《关于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简称“协议”)。沃尔沃卡车公司在协议项下应就目标股权支付的基准价款为人民币781,400,000元(“购买价款”)。
根据协议条款,沃尔沃卡车公司应于协议生效后五个营业日内将购买价款的30%(即人民币234,420,000元)扣除买方已支付保证金的余额(即人民币158,013,079.3元)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该等余额在支付至保证金账户后自动转化为购买价款。双方应于获得中国反垄断审查通过之后五(5)个营业日内向交易所申请取得交易凭证。

在江铃汽车履行交割义务所述的义务的同时,沃尔沃卡车公司应于交割日将购买价款的70%(即人民币546,980,000元)支付至保证金账户,该款项在支付至保证金账户后自动转化为购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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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第一执行副总裁金文辉先生
江铃汽车签约现场

对于本次收购,江铃汽车表示“本公司制定并贯彻‘成为轻型商用车行业的领导者和福特高性价比产品的提供者’的战略愿景,此次挂牌出售江铃重汽100%的股权,符合本公司战略方向,是达成战略愿景的举措之一。由于摘牌价格与该股权的评估价值接近,此次股权交易对本公司的利润无重大影响,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拥有江铃重汽的股权,江铃重汽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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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沃尔沃卡车公司来说,通过收购由江铃汽车100%控股的江铃重汽,沃尔沃卡车公司将在中国建立独资的沃尔沃卡车生产基地,更好地服务于中国这一全球最大的卡车市场。据悉,此次收购不涉及江铃重汽发动机业务。预计沃尔沃卡车初期会采取进口发动机的方式进行本地化生产。目前工厂生产线及供应链正在准备之中,沃尔沃卡车公司的目标是从 2022 年底开始在太原为中国客户生产沃尔沃 FM、FH和FMX 系列重型卡车。虽然宣布国产化的时间最晚,但沃尔沃卡车很有可能成为欧洲重卡最先在中国实现本地化生产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