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车方面:四车道高速公路保持不变,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 货车方面: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 机场高速公路及一级收费公路保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

■ 尚未办理ETC的车辆,因不能享受配套的ETC和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将按基本费率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11月19日,广西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价格听证会在邕举行,就《广西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价格听证方案》有关内容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记者从听证会上获悉,2020年起全国收费公路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我区根据规定制定相应收费方案,将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暂行2年,今年年底暂行期即将结束。为促进广西收费公路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公民和社会各方合法权益,统筹解决现行收费方案存在的“收费标准与投资运营成本不匹配”“ETC安装使用率不高”“收费标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在调研和成本监审及测算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听证方案》。

根据《听证方案》,主要将对客车、货车、机场高速3个方面进行定价。

客车方面:四车道高速公路保持不变,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客车桥隧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货车方面:四车道高速公路1—6类货车分别为0.5元/车公里、0.89元/车公里、1.49元/车公里、1.89元/车公里、2.19元/车公里、2.36元/车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货车桥隧收费为四车道高速公路1—6类货车分别为0.6元/车公里、1.13元/车公里、1.86元/车公里、2.36元/车公里、2.73元/车公里、2.95元/车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机场高速方面:机场高速公路及一级收费公路保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听证方案》,我区将依托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全面配套实施优惠政策措施,加大货车ETC优惠力度,对合法装载的1类ETC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实行7.6折优惠、2至5类ETC货车通行费实行8.1折优惠、6类ETC货车通行费实行9.2折优惠。尚未办理ETC的车辆,因不能享受配套的ETC和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将按基本费率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会上,24位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代表结合实际,对《听证方案》发表意见和建议。会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牵头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全面梳理相关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收费方案,按程序报自治区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